留学家教 原标题:银保监会提示风险!防范假借互金平台举行非法集资活动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本日公布关于防范假借互联网金融平台举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比年来,互联网与金融的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以及满足民间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其中之一就是利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严重威胁社会公众资金宁静,陵犯人民正当权益。联合比年一起假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名义举行非法集资的案例,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掩护局提示社会公众:应注意防范假借金融创新名义举行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犯法活动陵犯,充实知悉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正确评估自身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蒙受能力。 一、注意防范以金融创新为名实行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犯法活动陵犯。非法集资是国度坚决打击的金融犯法举动。比年来,一些机构和平台打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金融创新旗号,或假借扶持中小微企业、养老服务、互联网新零售、政府和社会资本互助(PPP)之名,通过虚构项目标的、答应高收益、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等手段,举行自融或变相自融,形成庞氏骗局,触碰非法集资底线。社会公众应当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看法,切勿只顾寻求高收益就稀里糊涂投资了业务不懂、风险不明的项目,要相识投资是要负担风险的,保本不可能高收益。 二、相识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树立投资风险意识。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其本质仍属于金融,遵照金融投资纪律。社会公众在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参与金融业务时,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风险意识,相识融资项目信贷风险,具有非保本类金融产物投资的履历并熟悉互联网。 三、正确评估自身风险认知和风险蒙受能力。公众要客观评价自身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蒙受能力,选择切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物。切勿盲目寻求高收益却忽视了高风险,跟风投资自己风险蒙受能力之外的金融产物;更不要一味寻求担保或所谓“保本保息”贩卖答应而不注意风险辨别,以免给非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编辑 李薇佳 |
鲜花 |
握手 |
雷人 |
路过 |
鸡蛋 |
• 新闻资讯
• 活动频道
更多